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6-29
2018年6月29日上午,接到东华镇周庄小学一位老师电话称:校园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疑似受伤,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迅速前往现场,经过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由于刚出窝,属于幼鸟,不会飞翔,我局工作人员将其带回,经简单救护,待具备飞翔条件将其放回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