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10-22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做强核桃产业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核桃产业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结合我市自然优势和发展现状,就进一步提高全市核桃产业发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核桃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核桃产业发展,2010年我市出台了《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登政办﹝2010﹞21号),紧紧围绕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兴林致富的目标,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坚持核桃产业发展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和政府扶助、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等发展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核桃种植的积极性,全市核桃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截止2013年底,全市核桃种植面积达到14.27万亩,建成万亩乡镇7个,千亩专业村29个,其中进入盛果期面积1.87万余亩,年产干果大约3400吨,年产值达1.36亿元。培育核桃种植合作社21家。颍阳镇"中灵山"牌核桃被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命名为无公害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A级产品。2013年申报郑州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36工程。核桃产业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和带动林农增收富民方面的作用日趋显现。但与此同时,部分群众认识不够,种植分散,管理粗放,品种杂乱,配套设施滞后,缺乏龙头带动等问题,严重制约核桃产业的健康高效发展。
二、提升核桃产业发展的思路及原则
(一)发展思路。以建设"郑州市核桃强县"为发展目标,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工作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高质高效为核心,科技进步为支撑,改造提升为突破,创新发展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和扩大种植规模为抓手,不断提高核桃种植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努力把我市核桃产业培育成区域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化经营程度高、助农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原则。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对外开放,多元化投入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坚持核桃产业发展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规模发展、基地生产、工业开发、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科技支撑、机制配套、择优扶强、示范带动的原则。
三、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多渠道资金扶持机制
(一)创新融资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业主主体、项目支持、信贷扶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努力拓展核桃产业发展融资渠道,有效利用项目资金,加大对核桃产业的补贴和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探索实施林地抵押贷款,大力推行农户联保、小额信贷和扶贫贴息,争取信贷资金对发展核桃产业的支持。加快推进林地、林木和林权流转等生产要素与金融资金的相互转化。广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吸收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和外来投资参与核桃产业化经营。
(二)鼓励规模化种植。连片新发展核桃面积50亩-200亩的(不含200亩,下同),第一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二年、第三年每亩分别补助200元。连片新发展核桃面积200亩-500亩的,第一年每亩补助400元,第二年、第三年每亩分别补助300元。连片新发展核桃面积500亩-1000亩的,第一年每亩补助500元,第二年、第三年每亩分别补助400元。连片新发展核桃面积1000亩以上的,第一年每亩补助600元,第二年、第三年每亩分别补助500元。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土地流转等政策,积极支持公司、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大户承包发展核桃产业。采取大户牵头、小户以土地入股分红、流转承包及农户自行协商等模式,对历年发展的零星核桃予以规模化集中经营,由市财政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每亩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培育壮大示范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对核桃种植、加工、营销示范合作社、龙头企业实行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和年度评估管理机制。对已被命名为国家级示范社或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已被命名为省级示范社或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已被命名为郑州市级示范社或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四)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对核桃低质低效林进行品种改良,改良的品种必须是经过省级认定的优良品种和我市推广的优良品种。品种改良由公司(合作社)进行申报,林业部门负责低质低效林的认定和改良后的检查验收,定植1-3年生核桃树按5元/株的标准予以补贴;4年生以上核桃树按10元/株的标准予以补贴。支持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核桃产业的科学研究,对获得国家、省级、郑州市、登封市科技进步奖的,给予主研单位、主研人员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申请为国家专利的,给予主研单位、主研人员分别奖励20万元。组建核桃农民技术员队伍,以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任手续,竞聘和持证上岗的形式,培养一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对技术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林业部门负责技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委托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聘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核桃种植面积达到500亩或500亩以上的村应配备1名固定技术人员,工资由市财政解决,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五)鼓励林下综合经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2012﹞4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12﹞8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工程、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林下土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种养相结合的立体种植模式,走兼顾观赏和药用并用之路。鼓励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及合作社科学间作林药、林菜、林菌、林草及油用牡丹等经济作物,对种植或流转土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经财政、林业部门验收合格,每亩给予3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大力扶持林下养鸡、养猪、养鹅、养羊、养兔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养殖业,对养禽(畜)规模(数量)和补贴金额按郑州市或上级制定政策标准执行。
(六)扶持品牌市场建设。市财政对从事核桃销售、加工等单位和个人给予资金补助。对创建为郑州市知名商标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获得国家地理标识证明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七)加强核桃产业链条建设。参照《登封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暨奖励办法》规定,凡符合国家林业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土地费用除外)以上的核桃深加工项目,可享受土地优先使用、财政税收扶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手续审批办理等优惠政策。同时,对外来投资者、外来高技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就医、参保、入托、入学、旅游、入伍和就业等方面给予市民待遇。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引荐者)引荐境内外有实力的核桃深加工企业来我市投资,对引荐者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财政、林业部门共同商定, 单项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四、加大工作举措,确保核桃产业提升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合力做好核桃产业提升工作。为切实抓好核桃产业提升工作,市林业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重点加强核桃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农民群众在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负责搞好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加工龙头企业服务及"低效林"改造项目等工作;市农委要指导农户搞好核桃与农作物间合理间作和土地流转等工作;发改委要做好政策研究制定工作;财政局、扶贫办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要做好核桃产业发展资金的兑付工作;水务部门要搞好水利设施配套工程,保障核桃种植区灌溉用水;金融、国土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及时办理;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强化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做好核桃产业提升工作。
(二)抓好宣传,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对发展提升核桃产业的宣传力度。各乡(镇)区、办要通过开办技术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大会、群众大会,全力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和提升核桃产业的有关政策,大力宣传我市及周边县市因发展核桃产业而致富的典型等形式,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实施核桃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规模化种植核桃的积极性。同时,农委、林业部门要以农村土地流转承包,规模化生产经营为突破口,鼓励发动社会各界、合作组织、能人创业和种植大户,积极参与核桃产业发展,在实现分散种植向规模化经营转变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与核桃发展的组织化程度。
(三)统一规划,统筹合理择优布局。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由林业部门牵头,乡镇配合,统一分地区、分地块进行统一规划后,分年分块分步实施,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对发展基础好的村重点扶持,发展中要与种植结构调整相结合,对粮食、蔬菜和核桃的发展要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切实解决管理粗放、随意性强等问题。发展核桃地块应坚持"科学发展、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实施地块不属林业用地范畴,将采取种植户、种植单位以林业项目方式提出申请,由乡(镇)、国土、农业等部门出具相关土地审核意见,为核桃产业做大做强提供用地保障。
(四)强化服务,构建林业产业科技支撑体系。以上级科研部门为依托,利用核桃产业资源平台,引进专业人才,成立核桃专业科研结构,开展核桃产品开发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与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深度开发核桃油、核桃饮料、核桃营养粉、核桃彭化和休闲等食品,不断延伸核桃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市林业部门将按照核桃不同的生长阶段,适时组织专家、教授和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林业产业科技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核桃生产、嫁接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等跟踪监管和科技服务,力争培养一批技术能人,带动一批科技示范户,确保核桃生产和管理的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为提升我市核桃产品档次和质量提供科技支撑。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